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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联维权部门成功受理舞剧《白毛女》演出编导报酬案件

  由市文联所属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受理的胡蓉蓉、林泱泱等委托代理与上海芭蕾舞团就舞剧《白毛女》演出的编导报酬一案,日前由市二中院结案,双方接受了调解方案。法院确认作者的著作权,作者将按《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7%的标准获取编导的报酬。至此,《白毛女》稿费案经42年后终于了断。此案对改革开放前同类的舞台作品及著作权的认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来源: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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